公共場所內(nèi)騎車摔傷誰來賠?
【摘要】:
<正>上海一中院立案庭庭長兼本案審判長唐春雷表示,雖然侵權責任法規(guī)定,賓館、商場、銀行、車站、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,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,造成他人損害的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但需要指出的是,安全保障義務內(nèi)容應當限于公園管理人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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