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法治與人性——兼論“人性惡”理論之得失
【摘要】:
人性是人文社會科學的哲學基礎,對法學也不例外。主體權利意識離不開人性的需要,人性需要與法治 理念相統(tǒng)一,人性的需要是公民權利的內在依據。西方流行的“人性惡”理論是特定主體的一種文化觀,是主體根據 自身需要構建的人性觀念,有很大的主觀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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